1.0 目的
保证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低压配电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维修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运行的清洁、操作、巡视、检查、记录工作。
3.2 工程领班负责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3 工程主管负责对设备的综合管理和上述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3.4 客户部负责向有关用户发书面停电通知,并做解释工作。
4.0 工作程序
4.1 维修工巡查工作程序
4.1.1 负责清洁配电房环境卫生
4.1.2 每天对高压配电柜巡视一次。对低压配电柜两天巡视一次,记录高压用户站设备运行数据(变压器、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等)《高压用户站巡查记录》,同时检查运行状况,记录于《配电房巡查记录》。
4.1.3 供配电设备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工程领班,并在工程部人员协同下排除异常。
4.2 工程领班管理工作程序
4.2.1 每周检查《配电房巡查记录》,监督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严禁不合理的超负荷运作。
4.3 工程主管管理工作程序
4.3.1 对供配电设备的巡检工作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4.3.2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
4.3.3 因施工维修等原因停电,提前通知客服部,由客服部书面通知有关用户。
4.4 配电房管理制度
4.4.1 供配电系统实行24小时供电,维修工负责对配电房的设备、设施、建筑巡视检查,通过对配电设备的操作、保养、修理,确保安全供电。
4.4.2 维修工必须穿戴劳防绝缘用品,持证上岗。
4.4.3 维修工必须定期对配电房建筑、设备、设施巡视,做好巡视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上级并做好相关急救措施。
4.4.4 外来人员进入配电房,必须经过工程主管或领班同意,由维修工陪同方可入内,并在《机房外来人员登记表》上做好进出登记记录。
4.4.5 配电房墙上应悬挂管理制度,房屋内应配备相对温湿度计、灭火器材、设备操作工具、应急照明。
4.4.6 应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测试,并按规定要求对电工工具进行绝缘性能测试。
4.4.7 根据设备保养周期计划、内容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
4.4.8 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4.9 定期对配电房环境卫生。检查房屋建筑,做到“四防一通”。保持环境温度低于40℃,相对温湿度低于80%。
4.4.10 如需停电检修,应提前张贴告示。
4.5 交接班要求
4.5.1 接班人员
a. 认真查看交班人员的值班记录和巡视记录。
b. 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钥匙是否齐全、完好,并在《工程部值班记录》上签名。
c. 接班醉酒或其他情况而未找到接班人时,不得交接;
d.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
e. 若交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4.6 安全操作工作程序
4.6.1 维修工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供配电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6.2 如需倒闸操作时,应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工程主管批准后,按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程序严格进行。
4.6.3 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作业时,应在断开的开关分闸把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6.4 高压停电检修
4.6.4.1 检修前必须先办工作申请手续(应急抢修事后补办工作手续);
4.6.4.2 在高压室进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一起工作;
4.6.4.3 变压器停电检修时:
a. 要把高低开关拉出;
b. 在开关把手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c. 在变压器高低压侧三相短路接地;
d. 把变压器室外内的有载调压器低压保险丝拉开。
4.6.4.4 高压母线其一段停电检修时:
a. 把电容柜断开或进行充分放电,把相应的进线开关拉出;
b. 把母线开关拉出;
c. 把相应PT开关拉出;
d. 在此段母线上验电并三相短路接地;
e. 在带电高压柜上挂“高压危险”警告牌。
4.6.4.5 在引至变压器的高压电缆头上检修时:
a. 把该变压柜开关拉出;
b. 在电缆头上三相短路接地。
4.6.5 配电房倒闸操作制度
4.6.5.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全过程和听令报告时都要做好记录。
4.6.5.2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如变压器需要停电时,应先停低压,后停高压;送电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严防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4.6.5.3 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a. 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b. 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c. 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d. 检查负荷分配。
e. 装拆接地线。
f. 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
g. 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4.6.5.4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板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然后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
4.6.5.5 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4.6.5.6 倒闸操作应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4.6.5.7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应立即向值班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操作。
4.6.5.8 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 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4.6.5.9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a. 事故处理。
b. 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c. 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电房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但上述操作均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
4.6.6 严禁带电作业,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空间,并穿戴绝缘手套、工
作衣、绝缘鞋,确保安全才可进行。
4.6.7 自动空气开关跳开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再进行恢复,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6.8 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得断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得短路。
4.6.9 不得带电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4.7 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因工程维修等原因停电,须经工程主管、管理处经理批准后,由客服部提前通知有关用户。
4.8 事故(突然)停电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4.8.1 对于事故(突然)停电,维修工要保持头脑清醒,弄清是市政问题,还是小区自身问题。
4.8.2 若为市政问题,要及时与市政单位(如供电局)联系,摸清情况,预计恢复正常的时间,及时向工程主管、管理处经理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8.3 如长时间停电,还需报公司总经理,申请备用线路供电,同时取得供电局同意使用备用线路,并进行规范的倒闸操作。
4.8.4 同时通知监控室、客服部,以便通知住户或业主有关停电情况,防止偷盗,必要时应关闭大堂总门。
4.8.5 如属小区自身的故障,要尽快报告工程主管以及管理处经理,由工程主管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并随时将情况上报管理处经理,以便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
4.8.6 在抢修时,应根据各种现象,加以综合分析判断,找出故障原因及故障所在,必要时切断故障点,保证小区绝大部分供电正常。
5.0 相关质量记录:
5.1 《配电房巡查记录》
5.2 《高压用户站巡查记录》
5.3 《机房外来人员登记表》
5.4 《工程部值班记录》
5.5 《倒闸操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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